变“铁饭碗”为“瓷饭碗” 激活干部管理新路子

邵阳新闻在线2015/06/10 16:01:51 分享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基本制度和基本要求作出了规定。该《管理规定》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搭建了基本制度框架,对激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提高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用和管理的模式主要是以上级任用与内部选拔为主,选拔管理机制僵化,对选人、用人、管人,造成了较大的束缚,难以形成良性的干部激励机制。选任条件不明确、用人机制不灵活、干部管理不规范、激励机制不科学等诸多问题的存在,迟滞了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进程。

  近年来,部分地区在事业单位的选拔干部上,试水了“聘任制”模式,力图从制度上打破“铁饭碗”,激发干部干事的活力,从而达到管好干部、用活机制的目的。但长期以来,干部聘任只进不出,不免令人质疑该制度是否真正得到了落实,打破干部“终身制”的初衷,成了变向的“铁饭碗”。

  改革选任机制,以激发干部活力。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聘任”、“公选”等制度,采取组织选拔、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多种方式进行。《管理规定》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上,明确了多种制度共存的干部管理模式。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意味着将逐步打破行政领导人员的“终身制”,变“铁饭碗”为“瓷饭碗”,将极大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有利于提升事业单位的专业化水平。

  明确退出机制,应强化激励保障。对于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既要突出业绩考核,明确退出机制,也应出台配套的激励保障措施。《管理规定》明确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被免职的四种情形。《管理规定》还对选拔事业单位优秀领导人员进入党政领导班子与收入分配制度做了科学的规定。一是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收入分配制度,二是结合考核情况合理确定领导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既对领导人员定下了能者上、庸者下的“风向标”,又为能者干好工作提供了晋升激励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