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管理规定》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普遍适用从“四个基本”规范了事业单位领导标准。
一是基本原则。《管理规定》要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依法依规办事原则。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对于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推动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有相关的专业素质或者从业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业界声誉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三是基本制度。事业单位,顾名思义,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涉及民生方方面面,关乎人民幸福安康,关乎党的执政形象。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才能为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必须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还得创新监督制度改革,并要认真落实管理监督的各项制度措施,加强教育引导,严明纪律要求,确保这支队伍忠于职守、秉公用权、服务人民、廉洁从业。
四是基本要求。综合运用考察考核、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巡视、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监督。严格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管理规定》的印发实施,对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基本制度、基本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填补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制度空白,规范了事业单位领导标准,对于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提高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新的保障、开辟了新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