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教育部下发了《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要求招生考试机构从今年起为残疾考生提供盲文试卷,免除其外语听力考试等。这是第一次以国家层面为残疾高考生专门下发的文件。可喜、可贺。
追寻残疾人高考近代史,可谓步步艰辛,虽然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等,都确定了残疾人的平等教育权,但长期以来,由于历史、社会、观念等诸多因素,很多残疾人要想“圆大学梦”除了要迈过高考关,还必须迈过录取关,记得当时xx残疾人被xx大学破格录取还当新闻播放,引发的社会大讨论,犹在昨天,就算迫于舆论压力,残疾学子得以入校学习,毕业,可将来就业问题依旧是横亘在残疾学子面前的“拦路虎”。
今年1至3月中旬,根据省、市残联的统一要求,我残联对全县9911名持证残疾人在经济及住房、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康复、无障碍等36项进行了专项调查,结果显示:我县残疾人就业率低于20%,而大都是自主就业。在机关、事业就业的更是凤毛麟角。因此,国家政策是否更加倾斜,残疾学子得以学以致用,残疾人为自己争取平等权利,任重而道远。
调查表明,残疾人就业比正常人更易于管理,工作更认真负责。因为他们知道,工作来之不易,更懂得珍惜,更加努力。一个地方的经济越发达,厂矿、企业安置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国家在政策、税收方面给予诸多优惠,从侧面来讲,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的越多,证明残疾人就业率就越低,折射出社会制度和缺失及对残疾人的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