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党组立“规矩”彰显“从严”的本色

邵阳新闻在线2015/06/19 17:15:35 分享到

  日前,《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这则8章39条的条例,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程序等作出全面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此次发布条例,是70年来中国共产党首次为党组“定规立矩”。(6月16日中新网)

  国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党永葆青春活力生命线。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赢得了广大民心,团结了各条战线各个阶层的广大民众,走过了辉煌的奋斗历程。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党内“法纪不彰”的问题苗头,中央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大力整治“四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不断树牢党纪国法这条“规矩”。在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向着“不能”、“不想”迈进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在全党严明纪律和规矩,是深化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此次中央正式对党组设立严明的纪律规矩,进一步把党内规矩延伸到党的肌体组织的每一个神经末梢,充分彰显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毅力。

  坚持党的领导是各项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核心是自觉遵守党的章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规矩的约束,包括接受地方纪检部门的监督。目前,全国共有党组8.6万多个,但由于没有统一的党内规定,相关工作机制没有很好地理顺,最明显的是存在“条块分割”的现象:上级垂直部门管理半径太长,而地方党委管理又不具备“权限”,导致一些党组各自为政,党内政治纪律、议事程序没能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往往是“家长制”、“一言堂”起主导作用,出了问题难以追究责任,这就严重影响了党的领导,损害了党的权威。坚持党的领导没有特殊、不能有空白点和盲点,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工作,必须遵守同一部党章、同一套纪律。

  新形势下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靠制度管党治党。将党组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的同时,也传递出这样一个信号:党员必须守纪律讲规矩,党的纪律严于国家法律。党组作为党的组织形式之一,必须端正自身认识,绝不能我行我素,游离于党的管理之外,而要自觉接受地方党委的管理和监督,切实解决上级党组织“看不见”、“管不着”、自身“不愿被管”的问题。同时,对于党组的每个成员来说,要用比以往更严的标准来约束自己,把党的纪律作为行事做人的首要遵循,才能不触碰法律的底线,永葆共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