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朋友圈突然被广大网友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相关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争议,大量网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表态支持一律死刑,法学界、社会学界则多从专业角度提出反对意见。
人贩子之所以猖獗,是因为有着较大的交易市场,有着丰厚的利益回报,这就可能让人贩子铤而走险。而且,在封建传统观念影响下,一些家庭出于延续香火或显示人丁兴旺,根本意识不到温情下的罪恶。更离谱的是,现实中,有不少人贩子贩卖的儿童,是由其亲生父母主动出售的,人贩子只是在中间起中介作用。因此,“人贩子一律死刑”,无论从法理还是实情上,都依法无据且不合情理。贩卖儿童犯罪猖獗,并非法律“太软”,而是由于案情的复杂性,使得贩卖儿童不像其他刑事犯罪那样缺乏滋生和隐匿的社会土壤。
然而,即使把“人贩子一律死刑”的建议当成一次讨论,也是对贩卖儿童的罪犯的一次震慑,让他们看到自己的犯罪行为激起了多大的民愤。把事情做到人们“杀人的心都有了”,就应该意识到自己罪孽深重了。对如此汹涌的民意,应该有所敬畏吧?
目前拐卖儿童之所以猖獗,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买方市场的持续旺盛。买方一般不会受到刑法的惩罚,很多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家庭,购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没有后顾之忧。虽然“买孩子的判无期”的建议同样显得极端,但让购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得到法律的严惩,定会有效遏制贩卖儿童市场,这和“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是一个道理。究其实质,虽然只是人们对人贩子的愤恨情绪利用社交平台的宣泄,一旦真正回归到法律层面,也许经不起辨析,但是“人贩子一律死刑”这句情绪冲动下狠话,引发一场有关如何惩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的讨论,仍具有其积极的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