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款赃物用不得 不如不贪不贿

邵阳新闻在线2015/07/15 09:38:40 分享到

  近日,镇江市民防局原局长朱冬生,因犯受贿罪被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而法院最终认定的朱冬生的受贿金额,接近200万元。现实中一方面他大肆受贿,把持审批权,搞权钱交易。另一方面,他又在生活中极端节俭。为了省汽油钱,他坐公交下乡买豆腐,平时穿着也不讲究,都是掉色破损的旧衣裳。(现代快报)

  贪官污吏非常狡猾,虽然贪污受贿得了不少钱,但是不敢拿出来用呀?大手大脚、挥霍享受,不怕引起怀疑吗?腐败装廉洁,终究要发现的,纸是包不住火的呀!

  据报道,被查处的一些大老虎,家中的财物要用大卡车来拉几车,家中的钞票都是用麻袋装呀!解放军原后勤部副部长谷俊山就是一个典型。

  由此看来,贪污受贿不是好现象,非法所得不敢开支,收藏在家当废纸废物,有什么意义呢?

  钱财是身外之物,够吃和用就行了。一位朋友说得好:钞票存在银行等于别人的,用了的才是属于自己的。

  1859年,戎马征战中的曾国藩给小儿子曾纪鸿写下家书:“凡人多望子孙为大官,余不愿为大官,但愿为读书明理之君子。”

  当官是不少人梦寐以求的,但是,不学无术、是非不分的官吏是相当危险的,贪污受贿的钱是赃款,真的用不得,好比假钞票,用了就会露出马脚,与其这样提心吊胆,不如清清白白,不贪不贿。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吃得香,睡得好,半夜敲门心不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