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的婴儿上户口,将不再要求和社会抚养费挂钩了!
日前,湖南省政府召集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5家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并要求省公安厅、省高院分别向本系统行文,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与婴儿上户挂钩,停止收取“把关费”、“手续费”。(10月9日华声在线)
“违法生育是父母的事,毕竟孩子是无辜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政策啥时候能调整?”。近年来,伴随着人口形势的变化、人口计生政策的调整和国家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方针的稳步推进,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与新生儿上户挂钩的呼声已越来越高。
长期以来社会抚养费征收与新生儿上户挂钩一直饱受争议。一方面,“违规滞留、公款私存、坐收坐支,动用社会抚养费乱发奖金、福利、补贴以及请客送礼、挥霍浪费,套取、骗取社会抚养费”等问题日益凸显,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的不规范、不透明为媒体和群众所诟病;另一方面,“要上户,先交钱”,造就了一大批“黑户口”,不少“越贫困越想生”的家庭因交不起社会抚养费而陷入小孩上不了户口、上不了学的无奈处境。在北京,通州张家湾镇枣林庄的张伯增一家9口人,其中6个孩子为超生,不仅长期生活困顿,而且孩子因为没户口无法升学、结婚,直到目前,因交不上70余万元的社会抚养费,还有4名子女,无法补办户口。张伯增案也许只是个例,但是在全国因未交社会抚养费而上不了户的小孩绝非个案。
其实,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问题上,群众有苦楚,基层政府也有难言之隐。根据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属于违法现象,应该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作为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计划生育握有“一票否决”权,对评先评优甚至是干部提拔使用影响深远,地方政府党员干部压力比较大,一方面要完成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硬性任务,另一方面又要杜绝以往“动不动,三分钟;再不动,龙卷风”式的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方法,在实际的征收中,“软磨硬泡”地做思想工作成效甚微,将小孩上户与社会抚养费征收挂钩被认为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也被认为可以对生育行为起到一定调节作用。
“民之所想,我之所思,民之所忧,我之所行”,作为人口大省,此次湖南根据形势发展适时调整、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真正为广大超生者“减了负”,为新生儿“松了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