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郑州郑汴路附近停放的一辆用手扶拖拉机改造的“洋房式”房车,吸引了过路群众的眼球。(腾讯•大湘网)
该“房车”由两间“房”构成,房内面积约3平方米左右,窗户、桌子、凳子一应俱全,从窗户上的“臭豆腐”、“大份10元”以及留下的油渍可以看出这辆“房车”曾经营过小吃生意,车主称这辆车是平时瓜地看瓜时使用的。现如今,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质生活富足,精神需求增多,农民改造车子外形力求美观,改造内部结构力求实用。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除了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三种情况以外的改变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改变已登记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行为都属于非法改装。如需更换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者车架,车主需在更换后10日内到车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该农民追求高品质精神生活本无可厚非,但无意间触犯了法律就得不偿失了。
十八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依法治国的方略被提到了新高度,普法教育使得农民法律知识贫乏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改观,但从瓜农违规改装机动车的行为可以看出:农民的法律意识仍然相对淡薄。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律知识欠缺,对国家法律的认识程度参差不齐。二是法律观念淡薄,对“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要求把握不到位。三是权利意识不强,对应有的政治、经济、社会权利使用不了解。为推进现代法治化进程,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转变农民思想,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是关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法,用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开通咨询热线、开办讲习班、村广播宣讲、宣传车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法律知识,让他们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二是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农民文化素质。通过开办扫盲班、举办农用知识培训、开展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向农民灌输现代知识,提高农民法律知识接受水平。三是完善“三农”法律制度,提高执法和司法水平。以农业法为中心,建立门类齐全、相互配套的农村法律体系,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和执行力,增强农民对法治的信心和主动性。四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强农民法律需求。生活质量提高了,农民的精神需求才会增多,才会在市场经济中切身体会到法律规则的重要性,农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才会提高。
农民的法律意识是农村法治化进程中的重要精神因素,对维持社会的持续和稳定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增强农民法律意识,提高农民法律水平,使其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作者系邵阳市绥宁县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组织干事 谢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