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纪委规定党员交通违法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等处分,不禁让大家拍手叫好。
在中国,党员干部交通违章并不鲜见,而在各大网站贴吧上,也有不少网友对此现象进行责问:遵守交规,党员干部都做得不到位,那还有什么资格去要求老百姓要怎么做?抓交通违章先从党员干部抓起,能够体现出我党在现阶段对党风党纪处理的严肃性,中纪委这次出重拳整治党员交通违法行为,值得点赞!
首先,抓交通违章先从党员干部抓起,在国内早有先例。早在2004年,北京市朝阳区就专门下发了《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重点交通违章行为抄告制度的通知》,指出公务员交通违章要受行政处分;2007年,山东省青岛市对公务员交通违法也明确了责罚,交警部门除了依法处理外,还将向市委市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通报。这次将其融入党员血液,更是我党更加成熟的体现。
其次,此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网民讨论,因此,此项举措既要做到“雷声大”也要做到“雨点大”。“雷声大”就是指加强舆论宣传,让法律法规深入人心;“雨点大”是指抓到违章现象要及时处理,严格处理,切忌“点到为止”。另外,更应该阳光执法,对上对下做到一视同仁,不要厚此薄彼,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并让公众和媒体参与监督,建立长效机制。
最后,交通治理出重拳,将交通法规融入党员血液,中纪委这样明确态度,党纪之严,实乃国家之幸!我们群众真心拥护,但交通环境不仅是党员维护,也要从我们自身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