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成群,满口脏话,烟雾缭绕,这种场景不是在网吧里,而是在蓬莱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的电子阅览室里。据反映,在蓬莱济南大学全程学院的电子阅览室,挂羊头,卖狗肉。变成了校园内方便学生们玩网络游戏的网吧。小编认为,这不仅是对学校公共资源的滥用和浪费,带坏了学校风气,更直接违反了相关规定。你怎么看?期待来稿。
众所周知,社会网吧是通过计算机向公众提供网上棋牌、游戏、聊天等休闲娱乐性活动,以赢利为目的的,因此,它的收费标准很高,可以整天整夜地开放以增加经济效益,同时,服务对象主要是面上社会上除未成年人以外的所有闲散人员,流动性较大,文化素质参差不齐,主要以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享受性消费为主。而高校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原本是为本校师生的教学和科研提供网上文献检索、阅览、咨询、培训等服务,以服务师生为根本目的。因此,在收费标准和开放时间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只适当地收取保证电子阅览室正常运行的成本费;且服务对象相对稳定,而且文化素质较高,自我服务意识较强,大部分读者来阅览室都是为了查找学习、论文或科研方面的资料。
可是,近年来,高校电子阅览室摇身変“网吧”的现象不断被媒体曝光,例如,江西旅游职业学院、重庆工业技术学院等学校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都因涉嫌“校园网吧”而遭到有关部门的查处。而且据媒体报道,高校“电子阅览室”成“黑网吧”,网友称是普遍现象:2010年12月28日山东法制报报道的山东经济管理学院、2013年10月28日安徽商报报道的安徽三联学院等高校的电子阅览室都成为以赢利为目的黑网吧了。今年的12月22日,网友在华商论坛爆料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食堂二楼的“电子阅览室”也是商业运行模式,通宵达旦营业,严重影响学生学习环境。最近,又有热心观众反映说,在蓬莱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的电子阅览室挂羊头,卖狗肉。虽然挂的是“电子阅览室”门牌,进屋却别有一番景象,三五成群,满口脏话,烟雾缭绕,俨然成了社会网吧,绝大多数学生在玩游戏,乌烟瘴气,“杀”声一片。这些现象令人担忧。
首先,上网的学生告诉记者,为了方便学生们上网,这些电子阅览室开门比他们上课的时间都早。早晨7点多就开门了,一直到晚上9点才关门。因为电子阅览室就在校内,所以学生们抽着空就可以来玩几局游戏,那可是相当方便的。
其次,据一位农村的家长说,自己的孩子迷恋学校的这个“网吧”都迷恋到整个暑假都不回家了。成天就是泡在这个阅览室里玩儿游戏,虽说自家也有电脑,可孩子说了,他就是喜欢和小伙伴儿们一起打游戏的感觉。本来还指望孩子上大学将来能有点出息,谁知,好好的孩子送到大学里,却成了“网瘾少年”。这可真是把家长给愁坏了!
还有,学生们告诉记者,这里上网和外面的网吧一样,两块钱一小时。而更为便利的是,在这里上网无需登记,还可以抽烟,甚至每到周末还能通宵上网。这一情况,记者在阅览室收费人员那里也得到了确认。
这些现象完全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而且这个位于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艺术楼的电子阅览室,一共有4个教室,大约400台电脑,几乎每间电子阅览室里都坐满了学生,可谓是人员爆满。但是,这些学生却都是在专心致志玩儿游戏的。而电脑开机以后的桌面上,基本没有什么学习软件,最明显的就是游戏选单。为此,彻底整治“大学电子阅览室变网吧”的现象已经势在必行。
根据《国家1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内上网场所实施备案登记管理。校内上网场所必须由学校直接管理,不得出租、承包,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收费须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统一收支。禁止将学校的房产和设备出租用于开办网吧。违反以上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学校改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可是,这位电子阅览室收费人员竟然不是老师,而是网管。
然而,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个电子阅览室大约有400台电脑,按照上座率50%计算,每小时两块,每天经营10小时,那么这个电子阅览室,每天最少能收入4000元。一个月的收入保守估计就有12万之多。按照上述规定,有关部门对于这些校园内以“电子阅览室”变“盈利网吧”的现象应该依法予以取缔,并彻底予以整治。只有通过追究责任,没收违法所得,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并处以相应的巨额罚款等手段,才能使类似这样的校园“黑网吧”因代价太高而有所收敛。
总之,好好的电子阅览室,却变成了“黑网吧”,而且竟然发生在“教书育人”的大学里,这种现象真是非人所思,令人费解的,也是难以让人相信的。这不仅是对学校公共资源的滥用和浪费,同时也带坏了学校风气,更是直接违反了相关规定。所以,不管这个电子阅览室是否是对外承包了,学校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后,笔者希望相关部门引起足够的重视,彻底整治全国各地现有的“大学电子阅览室变网吧”的现象,同时师生要经常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检举曝光,使校园黑网吧从此销声匿迹,不再让校园这片净土成为某些人盈利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