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腐利”打着“福利”幌子招摇撞骗

邵阳新闻在线2016/01/27 15:38:57 分享到

  1月21日,中纪委通报了最近一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88起案例,其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占比达20%,位列所有违纪行为第二位。岁末年关,职工干部眼巴巴望着“正常福利”,监督部门时刻盯着“违规腐利”,正常“发福利”异化成了违规“发腐利”,需警惕“腐利”打着“福利”幌子招摇撞骗。

  “正常福利不可无,‘腐利’万不能有。”一句话厘清了“福利”与“腐利”的界限。福利,是职工干部的间接报酬,倘若在制度约束监督与统一标准下发放,的确能保障职工干部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有些地方以制定具体标准,限定发放额度,公开发放情况等方式进行了有益探索,为透明的正常福利争取了一席之地。但以过节名义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等行为仍时有冒头,“正常福利”始终处于被压制的尴尬境地,成为不能言说的“敏感词汇”,究其根源,就是个别单位打着“发福利”的幌子大发腐利,引发公众信任危机。

  之所以出现“福利”变“腐利”的异化现象,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发放情形不合规。为了保证职工干部的“正常福利”,全国总工会分别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明确规定了要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行为。但个别单位钻制度空子,打政策擦边球,或是挪用专款发补助,或是虚列开支发津贴,或是“圈子”共享送福利,变着花样谋私利。二是发放标准不统一。福建省邵武市住建局党委书记付载斌向26名干部违规发放补贴,其本人领取1.45万元,像这种领导“拿大头”,一般干部“捡甜头”的情形时有出现,但个别单位坚称只要不是违规发放,发多少、怎么发,单位有充分的自主性,殊不知这种划分等级发放福利的方式本身就蕴含着腐败,有损社会公平。三是发放过程不透明。正常的福利发放,只要通过专项申报、专项检查,便可以顺利进行。但个别单位遮遮掩掩,不敢公布发放由头、发放标准、发放明细,抑或是巧立名目,偷梁换柱,“报小瞒大”,不敢让发放过程在阳光下运行,让“腐利”披着隐形衣肆意横行。

  为避免“福利”变“腐利”,应将福利置于制度约束与监督下发放,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来说,一是明确“正常福利”概念,健全福利发放制度。各单位应在中央文件的框架内制定细化的福利发放制度,明确规定“正常福利”的范畴,让妄图“谋腐利”的思想无处遁形。二是统一福利发放标准,强化内外审计与监督。对于符合规定的福利发放,不论职位高低,工作年限长短,都应该按照统一的标准发放,不搞特殊化,不搞官僚主义,同时严格执行财务监管和审计制度,确保资金与事项统一,接受内外监督。三是公开福利发放过程,加大对违规发放的惩处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可将公务人员工资、津贴补助、发放明细等情况予以公示,让“阳光福利”暖干部的心,宽群众的心。当然,对于打着“福利”的幌子招摇撞骗的发“腐利”现象,要坚决抵制,彻底清查,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腐利”。

  正常发福利,体现的是集体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福利”变“腐利”反映的则是权力的滥用和领导观念的“跑偏”,莫让“腐利”打着“福利”幌子招摇撞骗,让“阳光福利”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