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准则》是中央新修订了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于去年10月21日印发。之前只是利用空闲时间匆匆翻过一遍,不曾发现新版内容的变动,现今认真深入学习才知,新修订的《准则》称得上是高标准的升级。笔者深深感受到,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是我们党历来坚守的铮铮誓言。目前,在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现中国梦的新形势下,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证党风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反腐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新《准则》正是“量变质也变”的新实用规范。
一方面,新《准则》“量变”的出现。总体来说可以归结于两个方面。一是篇幅数量。相信翻阅过《准则》的人都会发现,原《准则》共4个部分、18条、3600余字,修订后共8条、309字,其篇幅可谓急剧减少。二是适用对象范围。我们不得不说,新版《准则》适用于全国8700多万党员,相比之前仅仅局限于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是一个数量上的飞跃。在对象上做“加法”,实现了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这也体现了中央对于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实行高标准严格要求,也给全党划出了一条廉洁从政的道德底线。当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反腐败斗争面临严峻复杂形势。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每一个党员需以此为准绳,严以律己,廉洁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另一方面,新准则“质变”的发生。之前的《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主要规定的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以“负面清单”的形式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主要是针对现阶段党员领导干部和所有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和规范,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员道德方面和廉洁从政方面的高标准要求。新修订的《准则》可以说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虽然在内容上做了“减法”,却恰到好处地突出廉政主题,以“正面清单”的形式引导、高标准规范全体党员的从政行为。
值得欣慰的是,原《准则》里的“负面清单”并未失效,而且其中有48个“不准”经修订后被吸收进了新《条例》,将持续发挥作用。总的来说,新《准则》是内容上充实和优化,不仅实现了在党员队伍中全覆盖,还突出新《准则》廉洁自律的重点,在全面促进党员廉洁从政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更应该以严格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中央修订《准则》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