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实言实行实心,无不孚人之理。”谋事求实务实,是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只有“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才能赢得人心。
“人生三好”指的是说好话、做好事、存好心,笔者认为“存好心”是“人生三好”的基础,也是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的基础。只有“存好心”,把群众的利益摆在前头,把群众的诉求记在心头,把群众赋予的权力攥在手头,才能得到群众的爱戴和拥护。但近来亲见的一件事情让笔者对个别干部的“好心”打了个大问号,大致情状如下:一位年岁已高的老大爷原本委托他人帮自己办理城镇合作医疗保险,恰逢赶集日,就亲自到某部门来办理,资料手续均齐全,但一位办事人员却因老大爷手持委托书拒不接待,坚持下次让委托人再来办理,甚至给了一个“我这是好心,免得老人家麻烦”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我们的党员干部多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考虑,这样的好心是“真好心”,但这位干部却不属于此列。群众资料手续均齐全,没有任何问题,办事人员理应按程序帮助群众办事,拒不接待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个别干部推诿塞责、敷衍了事、久拖不决的不良工作作风,这样愚蠢的行为非但躲避不了责任,还会影响工作效率,滋生群众不满情绪,使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大打折扣,这种好心完全是“假好心。”
这不禁使笔者想起党员干部一些类似的“假好心”行为。比如有的领导因理想信念出现偏差抑或是考虑不周全,导致执行政策走样,打政策的“擦边球”,出现了明显的错误,但个别干部却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甚至还推波助澜,美其名曰顾全领导的脸面,坚决服从领导的安排,实则不负责任,不怀好心;又如个别干部把繁琐的工作硬推给资质浅的“新人”,以“新人需要锻炼,前辈需要时刻关心新人”的借口来搪塞,或者是遇到群众办事,以“不属于自己直接管辖为由,需一级级呈上”来推辞,看似合情合理,反映出来的却是他们宗旨意识淡薄、党性修养松懈、责任担当缺乏、为民思想淡化,是典型的“谋事不实”的行为。
“谋事不实”,主要表现为不求作为,不动脑筋,不肯担当,浮于表面,对应于“四风”问题中的“形式主义”,也是前面提到的“存假好心,不办实事”,必然会导致虚无缥缈、浅尝辄止、弄虚作假、推诿塞责、激化矛盾等结果,贻害无穷。所以,我们的党员干部应该“存好心,敢担当,谋事实”,更加明确岗位即责任、使命,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做到“任其职,尽其责,在其位,谋其政”,做“严在行动上,实在工作中”的好干部。
“假好心,伤人心”。我们的党员干部应该少一点浮躁心态,少一点表面行为,多一点担当意识,多一点严谨作风,全力用“三严”祛歪风、以“三实”聚民心,将“三严三实”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新时期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