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相继出台公务接待“禁酒”的规定,禁酒令”在公众之中引发强大反响。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规定,要求在自治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特殊情况需饮酒要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更是将“禁酒令”推向公众视野高潮。
在中国,酒的历史几乎与人的历史一样久远,酒文化起源于传统社会政治文化,且深入血脉深处,影响深远。酒从被发明那一刻起,就成了名副其实的“政治液体”,最开始就被统治阶层把控,最早有关饮酒的礼仪与规定出自帝王家。酒在远古时代属于奢侈品,用于祭祀、庆典、战争等隆重场合,慢慢演化出一系列的礼仪,以便让统治更为庄严和牢固。酒作为传统社会政治统治的道具,有着极强的政治含义,与人的身份、地位、权势有着密切的关系,闪烁着强制与被强制的关系。劝酒源于敬酒,而敬酒是宗法社会遗留下来的旧俗。在当代官场上,酒宴成为官员们交际的场所,酒就成为“政治液体”,人们以敬酒和回敬等种种礼仪行使为官之道,逐渐形成了当代酒桌文化,所有人都遵守这种文化,心照不宣。
“一席岂伤公帑厚,万金常注酒杯宽”,公务接待饮酒历来备受诟病。巨额的公务招待费用,每每招致社会公众的不满乃至愤怒。随着“三公”经费的逐渐公开,公众舆论对于类似公共支出越来越反感。不仅广大群众,多数党员干部对公务饮酒也极其厌恶反感,只是有苦说不出。各地屡现“夺命酒局”,因酒喝坏身体的党员干部比比皆是,简直是在用生命向“政治液体”致敬。有公务员坦承,以前接待领导陪酒必喝多,身体也吃不消。现在饭局不再安排酒,有了不喝酒的充分理由,不必再为推酒绞尽脑汁,就轻松了许多。
糟粕“酒文化”需要被摒弃。随着整个社会健康意识的提升、文明程度的提高,动辄豪饮的人正在减少。事实上,在很多时候,领导干部在开展工作时也不愿意多饮酒,之所以接受酒宴安排,只不过是出于对情面和下级工作氛围的考量。
“禁酒令”的出台,是公务员自我改革的又一项重大突破,符合社会的大环境与氛围的发展。从健康和文明的角度出发,公务接待未必一定要饮酒,招待方的热情与诚意也未必一定要通过大吃大喝来体现。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等条例出台下,多地出台“禁酒令”,摒弃传承多年的糟粕“酒文化”,且一再“升级”,充分体现出一个“严”字。这既是与中央精神保持高度一致,更是自我改革精神的大发扬。
“公务接待禁酒”既能大量削减“三公”消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又能消除干部在群众心中大吃大喝的负面影响,促进干群关系;更能减少应酬,保护广大党员干部的身体健康。是一件得民心、顺广大党员干部之愿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