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须“因地制宜”

邵阳新闻在线2017/03/01 14:42:23 分享到

环保部25日通报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进展。督查发现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局、太原市华豹涂料有限公司的应急预案存在照搬照抄问题,预案难以落实。(2月25日新华网)

应急预案本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这样照搬照抄能否有效开展救援行动就可想而知了。

现阶段,全国很多地方尤其是华北的治霾形势依然严峻。可在此形势下,对雾霾应急预案这么重要的工作,有关空气治理责任单位竟敷衍了事,照搬照抄别人的应急预案,岂不是把其当做一种忽悠上级监督,欺骗群众的形式,一旦重污染天气出现,这样的预案是百害而无益,这样浪费了公共资源,又增加了治理成本,疏远了干群关系,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是在拿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不当回事。

应急预案的作用就是“有备无患”。尤其是一些突发性的灾难事件,完善的应急预案,就能够让人们沉着应对,就能够用最快、最科学、最规范的措施,把损害降到最低。以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预案为例,虽说重污染天气是极端个案,但是,一旦发生,预案若能及时启动,就能让广大群众最大限度地避免这“会呼吸的痛”带来的灾害。

应急预案不能“照搬照抄”,须“因地制宜”,每个地方的污染源、污染特征、污染等级时段、疏散条件等情况不尽相同,抄来的应急预案,或许有可取的地方;但是最重要的是因地制宜。不适合自身的预案,制定得再完备,也是毫无用处。同样,即便自己制定了适合自己的预案,若疏于演练,或者束之高阁,再或者跟不上形势,这不仅对自身的发展会带来影响,也会给国家和社会增添负担。(李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