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纪委在调查自己,仍然向县财政局、县委县政府接待科索要数十条和天下烟和数十瓶飞天茅台酒去跑关系,双牌县委原常委、副县长刘红安的这胆子也是大得没边了。刘红安在自己分管的部门和职权能够影响的范围内,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将300多万元公款装进了自己的腰包。(新浪综合,5.3,《湖南一副县长贪污被查后自己都惊讶:数额这么大?》)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态度,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查处了一大批党员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反映出国家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常抓不懈和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同时也说明虽然在如此严格的规定下,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规定,肆无忌惮的敛财的现象依然存在。
2011年至2015年,刘红安和他的司机文明华联手,一共在14家单位报过账,其中在一家单位就报销14次,金额高达139万多元。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对报账单位进行财务监察、财务审计中没有发现这样的问题?大家都集体失明、失聪了吗?
刘红安这一胆大妄为的行为,除了说明刘红安自身存在的意识偏差外,我们的体制和制度是否就没有问题了?假如纪委的工作人员再到没有涉及到案子的县区去了解,是不是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如果存在,又是什么给了他们肆无忌惮的“雄心豹子胆”呢?
刘红安在纪委调查自己时,仍旧肆无忌惮的索要。这是他对自己权力的膨胀,还是对他人不敢检举他的自信,就不得而知了,但有一点能肯定的是,刘红安如此疯狂,在他心里,对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和中央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决心认识肯定是不彻底、不到位的,同时,一种官场文化的特权思想在他心里也是根深蒂固的。
这一案件的影响是十分恶劣的,严重影响了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心里的形象。如何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杜绝违纪现象,必须从根源上入手,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要将八项规定、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等制度长期抓牢、抓实,打消党员干部的特权心理;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让违纪违规行为无处可藏。(刘玉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