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反腐放大招,监察全覆盖

邵阳新闻在线2018/03/14 18:08:55 分享到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说明。反腐放大招,国家监察法草案说明了国家监察实现全覆盖。

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整合了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是我国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在组织、制度方面的创举,建立崭新的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监察机构,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反腐败没有休止符!各级纪委、监察委的首要职责是监督,绝不是说惩治腐败要松口气、歇歇脚。只有高压态势始终不减,纪律法律才会永久带电。反腐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通讯员 陈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