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邵阳客户端7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童中涵通讯员胡忠国伍先安)7月17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7月12日,男子李某龙、安某,因不满交警规范执法,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辱骂信息,恶意中伤大祥交警大队执勤民警,二人的行为涉嫌违法,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5日的处罚。
7月11日,市民刘先生、张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分别看到有人用极不文明的言语恶意中伤交警后,主动向大祥交警大队举报。大祥交警大队按照群众举报内容,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7月12日,大祥区东湖寺派出所对这两名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内使用不文明言语公然辱骂公安交警的行为迅速展开侦查。
经查实,微信号“baby-251****”的使用者为李某龙,家住大祥区。该男子因不满民警对其违法停车行为开具罚单的决定,先后两次在其朋友圈发布侮辱交警的恶俗语言;使用微信号“fuanran**”的男子安某是双清区人,因其不满大祥交警大队民警在涨洪水时期对危险路段实施交通管制时制止其违规掉头,于7月10日8时许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文明信息,公开辱骂交警。
经公安机关教育,违法行为人李某龙、安某二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辱骂行为做出深刻检讨。目前,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人李某龙、安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3日、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