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触高压线 绥宁县7人受处分

邵阳新闻在线2019/07/26 21:12:48 分享到

云邵阳客户端7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贺旭艳 通讯员 毛超林)日前,绥宁县纪委监委对查处的4起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进行通报,7人受处分。

绥宁县关峡苗族乡原政协工联委主任朱立明,党委委员、副乡长吴东峰,原民政助理杨文和违规收取农村危房改造户资料费等问题。2012年至2013年,朱立明、吴东峰、杨文和任职期间,违规收取农村危房改造户资料费共计13500元,挪作他用。吴东峰、杨文和不正确履职,验收把关不严,致使李某某、姚某某虚报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000元和6000元。2019年5月,吴东峰、朱立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文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财政。

绥宁县东山乡原俊头村秘书杨晟丁违规收取农村危房改造户手续费问题。2015年,杨晟丁任职期间,擅自收取两户农村危房改造户手续费1000元。2019年5月,杨晟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还群众。

绥宁县金屋塘镇原万紫村支部书记肖宪付、原村主任刘玉记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走样问题。2015年,肖宪付、刘玉记任职期间,违反村级议事程序,违规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违规将万紫村16户农村危房改造户补助资金截留均分给35户(包括该16户)建房户。2019年6月,肖宪付、刘玉记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绥宁县水口乡茶山村村主任刘玉松履职不力和优亲厚友等问题。2012年至2018年,刘玉松任职期间,履职不力,致使他人虚报农村危房改造资料,违规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4.68万元;优亲厚友,其子于2012年、2016年分两次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违规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904万元;违规收受农村危房改造户好处费0.12万元。2019年5月,刘玉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