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规范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设立的工作机制、加挂的牌子,出具的证明事项,进一步让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挣脱形式主义束缚,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实现乡村振兴需要良好地基,做好基层工作是第一要义。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沟通群众的桥梁,是做好所有工作的基本。《意见》通过明确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创新村级组织工作方式,完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减轻了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让基层干部更有动力,让村级组织更有力量助力乡村发展。
精简村级工作机制、牌子,提高工作效能,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效率决定成败,只有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规范并整合党政群机构设立的各类村级工作机制,统筹开展村级党的建设、治理服务和群众工作,才能提高办事效率,减轻基层负担,让振兴之路越走越快。
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能够促进便民行动开展。凡缺乏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等依据的证明事项,党政群机构一律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通过完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基层治理领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鼓励党政群机构采取网上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从而为干部和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
为更好落实《意见》,助力乡村振兴,各级政府还应加强村党组织及其领导的村级组织自身建设,把“互联网+”更好地利用起来,实现村级组织工作数据综合采集、多方利用等,让数据多跑腿,让干部少跑路,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同时,更要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实现村民自治,助长乡村振兴“加速度”。
作者:钱依萱 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