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李娜)2月10日,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对这样一起交通事故下达了事故认定。
1月25日6时许,谢某驾驶湘A5***8小车行驶至320国道邵东市黑田铺镇印刷产业园地段时,与陈某驾驶的小车相撞,造成乘客彭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据谢某交代,其当天凌晨喝了酒,仅睡了3个小时,行至事发路段时感觉疲劳犯困,注意力无法集中,导致车辆跑偏引发了事故。后经血液检测,驾驶人谢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4.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认定,谢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酒驾和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700元,驾驶证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