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李娜)3月3日8时20分许,彭某驾驶湘EL***7小车行驶至邵东市廉桥镇友爱村路口地段时,与王某驾驶的小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调查,彭某驾驶车辆在进入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前未停车瞭望,未让右侧道路的车辆先行,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王某驾驶小车进入路口前未提前减速慢行,临危措施不力,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交警认定,彭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